地藏經云:「業力甚大,能敵須彌,能深巨海,能障聖道,是故眾生莫輕小惡以為無罪,死後有報,纖毫受之」,即在明示業力威力龐大,有時甚至使任何修持法門都被障礙住,難以動彈。

 業障猶如雪,本尊法如太陽,若是風和日麗,修本尊法必能逐漸融化業障之雪,一旦來了暴風雪 (大惡業現前),雪的累積速度萬倍於陽光融雪的速度,那麼自己的生命小花就自身難保了,所以並非本尊法不靈而是業力太大之故,因此事先減輕或消除大惡業的暴風雪,這才是個重要課題。

  

一、冤親債主執行重大惡報之討報,往往有初期徵兆: 

(註﹕地府有慈悲規定,冤親債主對於善良之人作討報,必須以下述各種初期徵兆做示警,讓善良之人有機會事先發覺初期徵兆,做和解業障,而得到消災解厄;但對於壞人就不做示警,而是直接下手討報,沒有討價還價的餘地)。

 若識得初期徵兆,而知曉「預防勝於治療」,事先化解掉「前世業債」,最為明智不過,這比遭受到大惡報在事後想辦法收尾,至少輕鬆千倍、萬倍以上。

 

  

二、而自己要出現重大惡報之初期徵兆如下:

1.各種東西方占卜、寺廟抽籤、通靈預測,平常都很準確,但是若受到自己的冤親債主嚴重干擾,變成皆不準確,而且是長期多年不準確。

 (若是正式和解完自己的業障及魔障,以上的東西方占卜、寺廟抽籤、通靈預測,又馬上可恢復正常)。 

  

2.常作惡夢。  

  

3.(各大醫院所檢查不出的長期難痊癒之無名病痛、身心虛脫、身體不適)常常覺得身體差。

  

4.冤親債主為了方便討報,往往以各種方式,令人先斷掉身邊所有貴人緣(包括親人、友人的援助),令人個性大改、反常、產生顛倒見、思想偏激,或言行舉止怪異。

 (註:嚴重者,甚至包括修行走火入魔、幻覺,包括幻視、幻聽不斷,令受報應的人之貴人、親友,在失望之餘,離開而去,以方便冤親債主下手討報)。

  

5.具有極端的負面性格、不正常、不健康的生活,包括不良飲食習慣,明明知道而改不掉者,其實在幕後皆有冤親債主在主導。

 

  

6.有時由自己親人示警,自己親人個性大改,言行怪異或親人發生意外事件,甚至整個全家家運皆不順。

 

  

7.常出大小意外:車禍、跌倒、開刀、血光意外事件多。 

  

8.重大倒楣或諸多受欺壓、令人委屈、內心受到嚴重打擊的事件短期內接二連三。

(使自己意志崩潰、人格失常或者使自己小不忍而亂大謀,抓狂誤事、誤大局而受惡報)。

 

  

9.嚴重討報的冤親債主眾有優先權可以把我們的福報及幸運擋開在一邊,讓我們的福報無法到臨,甚至會針對自己人生所追求的各種願望加以打擊。

例如:追求感情,就令其感情受挫;追求財富,就令其大破財;追求事業,就令其事業失敗;追求名位,就令其失去名位;追求家庭美滿,就令其家庭破碎...,上述之挫折狀況一再重複發生...,使之諸事不順,而令人生不如死,所以常常令人覺得事事不如意、不得志、煩惱多、憂鬱悲觀、意志消沈。

註:嚴重者,甚至得到憂鬱症、躁鬱症、想自殺這是冤親債主對當事人所設下一步一步之進逼手法,到最後才下手索命。

註:最近因為現代人生活壓力過大,鬧自殺的人增加很多,請有自殺傾向之人的親友能多多介紹本文,開導這些無助的自殺傾向之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10.偶而看到、夢到隱隱約約、似有似無之幻像:自己眼角掃到人或動物、黑影、異形一閃而消失無蹤、或常覺得自己旁邊有人或其他東西在跟隨、或光天化日之下偶而見到嚇人之幻影…。

 

 

11.平常身口意守戒清淨,誠心修法皆很靈驗,但是受到冤親債主或魔障嚴重干擾,變成修法不靈驗。(甚至令人退失道心)。

註:一般人根本不知自己累世罪業很重,長期修法、行善根本就沒感覺,也沒什麼感應,反倒是越修麻煩事越多,負面打擊性的感應特別多,此時自己反而應該更加小心,這乃是表示因為冤親債主本來就希望一報還一報,會故意出狀況,打擊修行者信心,使人認為宗教乃是騙人的東西,放棄修行,以方便冤親債主討報,如此就上了冤親債主的當了,此時自己要更加反省前世罪業深重,宜更加懺悔修行,以突破種種困境的嚴重打擊,這頂多是幾個月的過渡期而已,自己要信心堅定不移,免得被自己業障所打敗

  

 

12.也有徵兆很微弱、不明顯,幾乎沒什麼預兆出現,但這往往是特別難和解的冤親債主,而所發生的報應,也是特別慘重。

 註:有些冤親債主願意在具有神通者面前現身,這代表冤親債主還有和解的意願。

註:這還有救,所以我們要善用此冤親債主有意願和解的好機會,自己儘力懺悔和解之。

但是有些冤親債主擁有討報令而不願意現身,即使是碰到神通相當高明之人也很難被查到,這往往是冤氣特別重的冤親債主因為血海深仇不願意和解,而下定決心討報。

註:這是屬於很難懺悔和解的定業,這個常常是沒有轉圜餘地

  

這要用間接式的邏輯推理方法用上述所提及1~11項的出現重大惡報之初期徵兆,來間接推論證實之。

 自己一但發現有上述之重大惡報討報的初期徵兆顯現,就應事先防範於未然,進而提前和解冤親債主、魔障,這才是上上之策。

以下本文就是在台灣罕見的修行高人,丁嗣翰(光文)及簡、薛二位師兄、卓、陳二位師姐指導之下所完成的: 

天地鬼神皆掌管因果業報,除了一些巨奸大惡直接由天界下令「天誅」者外,其餘皆由冥府安排冤親債主來討業債,而主管冤親債主的登記、管制、討報、業債談判調解者皆由城隍廟武判官、陰陽司所統轄,甚至一些修行人可否往生淨土城隍廟皆有登錄。

一般人可藉由「陰陽談判」把自己之定業儘量化解成不定業,幸運者亦可達成完全和解而消業。

而自己還業債方式應目前纏身陰靈還起,再還上一世業債,再分階段還前二世、三世......業債,若是想一次還清累世業債,那是個十分鉅大的天文數字,誰也負擔不起。

還債是越早還越輕鬆,業債是算利息的,越拖延業債越重,所以及早還債最為明智。

註:一些年輕人別以為自己年輕,人生來日方長,須知自己親人、眷屬中有不少是前世冤親債主來討報的,所以結婚後,有的夫殺妻、有的妻殺夫、夫妻離異、子女殺父母、子女倒債連累父母...等,其背後原因就是前世冤業討報,應知業力可畏,故宜事先防範於未然,故應先長期多年和解「未來的婚緣、姻緣、子女緣」之業障。

註:一直和解到上述之所有「不良的婚緣、姻緣、子女緣」完全和解光,等到「美好的婚緣、姻緣、子女緣」浮現的時候,就不可再「和解婚緣、姻緣、子女緣」之業障,反而要回向「增益婚緣、姻緣、子女緣」福報綿延不絕。

註:「自己未來事業阻礙、經濟上的困擾」的業障,也應亦復如是作長期和解之。

註:有些人就故意閃避上述業報,下輩子此項因果反而加重三倍,分三世還之。

 

 

有人會因教派因素而排斥握有第一手資料的城隍「陰陽談判」,亦可由自己所信奉的主尊來作主陰陽談判,若是能覓得不騙財色的清修高人從中作溝通、排解,當然更為方便理想。

 

還債方式,主要在依「冤親債主自身喜惡」而定,此乃最省力之方式。

要記住「冤親債主的本質就是執著」,滿足他們的執著,事情就解決。

若是自己又執著本身宗派知見,主觀以所信教派的方式來還債,有些冤親債主在「沒魚,蝦也好」的心情下也會接受,但是效率大打折扣,事倍功半。

但若碰到一些不信教或信別教的冤親債主,在其甚深既有成見之下,若依自己主觀方式還債,會被拒絕,本來可消的業也會變成必然受報的定業。

所以依「冤親債主的喜惡方式」來還業債是最為明智的。

 

平時修行,包括和解冤親債主的先決基本條件,就是一切修行法力的來源處:

自己要隨時保持動機純正,全部為了利益眾生,而不是利益自己的菩提心,也不是把麻煩的冤親債主,打發掉就算了。

註:在人間,尤其是天曹地府,皆以「動機」,來定奪功德、罪業之大小、誠心、懺悔、感恩的心,及由此感恩心,所衍生出人倫上的忠孝節義...等美德、身口意守戒清淨、空性無為的心態。

註:甚至平常行住坐臥生活中,亦要特別注意上述之修行法力的來源各要項,否則任何顯密的修行都很難產生法力。

註:密宗各本尊法其生起次第中的「前行法」:

a.發菩提心(動機純正)

b.獻曼達

c.七支供養:

1.誠心。

2.懺悔。

3.對上師、三寶、護法,感恩的心,而獻供養。

4、唸觀空咒(空性無為的心態)。

皆與上述之修行法力的來源各要項符合,如同收聽廣播,調整到正確的頻道,才會收到廣播,佛菩薩的加持力,所以密宗本尊法之前行法,隱藏了發揮最大法力的祕訣。

 

註﹕在修行以下各項法門時,在平常行住坐臥中,就要隨時注意身口意皆要特別守戒律,意念要很清淨,否則菩薩護法不到,修各種法就效果不大,一有不正的意念出現,要立即懺悔改正,因為佛經有提到「火燒功德林」一事,心中一起貪嗔痴的念頭,功德會被扣光,一旦沒有功德法力作為推動力,修行以下各種法門,尤其是化無量無邊之法門,皆很難產生應有的效果。

註:福報不要亂用,富貴聰明之人,乃是上天所賜予的,期望這些富貴聰明之人能夠善加利用自己的福報(富貴、聰明),去幫助更多的人。

註:尤其在目前各種媒體充斥之下,自己衝動、愛表現、愛作怪、愛出風頭,去煽動群眾、造成社會的不安動盪,這種福報倒扣的最嚴重,所以千萬不要去做這種大扣福報的傻事,在以下和解幽冥界眾生的各種修行階段,往往會遭遇到業力的反彈,反而會發生不順利、不吉祥之事,包括懺悔、修法時,身體各種不適、不舒服。

註:甚至會嚴重到,使自己退轉,放棄修行,因為冤親債主,本來就希望一報還一報,會故意出狀況,打擊修行者信心,使人認為宗教乃是騙人的東西,放棄修行,以方便冤親債主討報,如此就上了冤親債主的當了,此時自己要更加反省前世罪業深重,宜更加懺悔修行,以突破種種困境的嚴重打擊,這頂多是幾個月的過渡期而已,自己要信心堅定不移,免得被自己業障所打敗。

 

三、「和解幽冥界眾生總綱要」:

化解業障最大秘訣:七分靠平時常常真心懺悔、三分靠還債

1.還債的第一步是修懺悔法:

a.華嚴經普賢菩薩行願品:

「言懺悔業障者,菩薩自念:我於過去無始劫中,由貪瞋痴發身口意,作諸惡業無量無邊。若此惡業有體相者,盡虛空界不能容受,我今悉以清淨三業,遍於法界極微塵剎,一切諸佛菩薩眾前,誠心懺悔,後不復造,恆住淨戒一切功德,如是虛空界盡,眾生界盡,眾生業盡,眾生煩惱盡,我懺乃盡」。

切勿輕視懺悔,懺悔與唸佛唸咒同樣重要,所以至少要撥一半以上的時間修懺悔。

註:若不誠心修懺悔,無論作多大代價的功德來還債,嚴重討報的冤親債主會一律拒收,所以要特別強調懺悔的重要性。 

 

b.懺悔法,是一個最常被忽視又最珍貴的寶藏,因為各宗教都有懺悔法,變成不稀奇,大家就不怎麼重視,其實世上各種宗教,若不重視懺悔法,各種宗教早就被魔界邪法,所暗中接管吃掉了,魔界無時無刻不在入侵各正派宗教的修行人,唯有長期不斷修懺悔法才是最根本,如此就不必怕魔界邪法入侵,因為修懺悔法會產生如同水銀、鏡子般的反射、反彈作用,自動會把一切魔法、邪法反彈開。

註:懺悔本來就是改邪歸正的意念,長期修之,當然會硬逼完全不搭調的魔界、邪法之惡念靈波離開,若沒有懺悔法為根本,楞嚴咒、大白傘蓋佛母法、不動明王...等金剛法,也就很難產生龐大的降魔法力,這是最重要的破邪祕訣。

c.一些修禪宗、密宗、南傳佛教的修行人,包括古代、現代赫赫有名的修行人,會被魔界攝受,死後墮入魔界,其實並非禪宗、密宗法不對,而是修行人個人深層潛意識之問題,表面意識心無罣礙一切皆空,但平時或睡覺時,其深層潛意識(第七末那識),卻時時刻刻在犯戒,暗中為魔界所攝受、吃掉,其人表面意識,根本無法察覺到,(這個大漏洞比楞嚴經五十陰魔更難防備),這也是古今各種修行人(尤其是專門在修神通者)的最大修行死角所在之處,常使人一世苦修功力,一朝破功的最大漏洞之處,這些都要靠懺悔法,來懺除深層潛意識的犯戒過錯及靠楞嚴咒、大白傘蓋佛母法、不動明王...等,金剛法破魔,護持修行人,免得墮入魔界。

其實懺悔法可用來對治各種障礙:惑障、業障、智障、魔障...等,並非只是單純對治業障而已。

 

d.金光明最勝王經:

「善男子!是法身者,惑障清淨能現應身,業障清淨能現化身,智障清淨能現法身」

懺悔法就是可以對治惑障、業障、智障、魔障,消除菩薩五十二位階各階段的修行、禪定...等的障礙,令人順利證悟空性,圓滿成佛。

心地觀經言:「懺悔能開菩提華,懺悔見佛大圓鏡(成佛)」。

這就是為何「華嚴經普賢菩薩行願品」已證得等覺菩薩位的普賢菩薩,仍然不停地修懺悔法的原因所在。

 

e.金光明最勝王經言:

「若欲願求三明六(神)通、聲聞獨覺自在菩提,至究竟地,求一切智智、不思議智、不動智、三藐三菩提正遍智者,亦應懺悔,滅除業障」。

即是明白揭示修行人從凡夫位,經歷聲聞、獨覺、五十二位階菩薩,乃至成就三藐三菩提正遍智(成佛),一路上都要如同普賢菩薩一般,靠不停地修懺悔,滅除業障(乃至魔障),來保護、保證修行的成就,免得(深層潛意識(第七末那識)滲漏而)墮落,這也就是為何「懺悔法是一個最常被忽視又最珍貴的寶藏」之原因所在

註:筆者鄭重呼籲,修氣功、有神通之老師級的人物,能夠每天抽一段時間,虛心修懺悔法,即使是短短的「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亦可,以擺脫邪魔資訊欺騙干擾,以免亂傳魔法、魔功,製造出一大堆魔子魔孫,還誤以為釋迦牟尼佛佛法不夠力,這樣真的會誤導很多,願意真心修行之人,無辜死後墮入魔界,白費一生苦修心血,所以身為修氣功、有神通之老師級的人物,應該有此道德良知,每天抽空修懺悔法。

 

f.一般上,可修梁皇寶懺、慈悲三昧水懺、地藏寶懺、八十八佛懺、金剛薩埵懺悔法。

註:金剛薩埵乃是果地的普賢菩薩,單獨依靠此金剛薩埵懺悔法,就可使一般凡夫,消除惑障、業障、智障、魔障...等,直至證得十方三世一切諸佛(圓滿果位)總集體,金剛薩埵的圓滿成就位,所以金剛薩埵懺悔法乃是最殊勝之法門。

註:以上各種懺悔法可依個人時間而定,若沒時間的話,可在走路時,暗中修「我昔所造諸惡業、皆由無始貪嗔癡、從身語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懺悔」皆可,懺悔是向冤親債主說「對不起!」

g.禮懺功德亦要專門迴向給冤親債主,但是懺悔另外一個重點就是「後不復造」,若是一邊懺悔,一邊犯戒做壞事,那修懺悔就變成根本沒意義了

註:懺悔的關鍵性重點乃在:懺悔要在深層意識中種下,既多又深的懺悔自新的種子,以產生深層意識烙印,足以使自己轉世投胎以後,不再犯過,冤親債主有他心通,知道到你已在深層意識種下以後,包括來世「後不復造」的深層烙印,冤親債主才會答應和解,所以口頭或表面意識的懺悔,是很難得到冤親債主的原諒,這是很重要的懺悔關鍵要點。

註:懺悔法,最直接的是使自己改過自新,最直接使自己恢復腳踏實地去關懷、實際上利益眾生之本來天性,不求回報的天生赤子之心、天生的良知良能、天地良心,以上乃是懺悔法核心修法的重點,所在之處,此乃是最低之要求,當然最好是恢復天生本具之佛性,證悟成佛,這是更高層次的要求。

h.其實輪迴的設計目的,經由一次次輪迴投胎轉世,藉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手段,使自己覺悟前非,在深層意識中,當然不只是表面意識而已,去徹底恢復自己,不求回報的天生赤子之心及佛性。當然最好是勤修佛法,恢復天生本具之佛性,證悟成佛,這是最好不過了!這是所有正派宗教所,最讚嘆的,而且是最正確和解冤親債主的基本方法。

i.但是,有人卻用了以功利有為之心,專挑有大功德之事來做、或以功利有為之心來修法,打算以低成本達成高報酬回饋...等,以上行為即使符合「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法則,但動機不,違背輪迴的設計目的即使勉強和解一批冤親債主,地府仍然會再派另外一批冤親債主,來重新加強磨練自己的心性

j.如此修行(包括修懺悔)的方向才不會迷失,長期禮懺,可把原先請高人作「陰陽談判」失敗的案件,從敗部復活,變成可談判還債消業。但是冤氣重的冤親債主,有時候還是會多要求其他補償條件,才願和解,所以要依願行事,就可排解自己之業障問題。

 

k.還債最大祕訣:

在以高頻率,量己所能作,每隔二、三天密集行善以此還債,但一次大額度的還債,不見得可以和解業障,往往冤親債主,會考驗還債人的「還債誠意」,為了發洩冤氣,故意一次一次折磨還債人,若還債人堅定不移,冤親債主才會考慮接受和解。

   

2.還債方法的第二步:

a.念佛菩薩聖號:彌陀、藥師(治療對方一切傷病)、地藏、觀音...等。

b.念咒:往生咒、本尊咒、六字大明咒、一切如來心祕密全身舍利寶篋印陀羅尼、綠度母...等(非忿怒尊的真言)

c.念經:地藏經、金剛經、心經(說法開示令對方忘掉身心受創)、彌陀經...等。

註:以上各項聖號經咒有效與否,乃是取決於自己的累世因緣,若選取緣份不深的法門,苦修幾十年也不容易看到成果。

以上所有步驟,大致上,乃在和解屬於不定業的冤親債主,較輕的冤親債主眾在此階段,幾乎都可以和解、歡喜離去,若是念佛菩薩聖號、持咒念了好幾百萬遍,其功德全部回向冤親債主眾,仍然搞不出什麼名堂的話,那就是屬於要和解定業型的冤親債主,就要另外多附加執行以下各步驟:

 

3.傳統還債之第三步(乃特別針對較重型、定業討報型之業障):

a.修菩薩行之佈施:

佈施的原則:少做錦上添花,多做雪中送炭的善事,尋聲救苦,因應狀況,給予最需要的眾生,最即時的幫助。

 

b.財施:賑災、救濟急難、救濟貧苦、供養寺廟、齋僧。

註﹕平時自己請親朋好友吃一頓素食、素點心、水果、飲料,或定期餵養外面的動物,也算是一種結緣性之財施。

 

c.法施:印贈有說服力之優良善書、印經、在網路傳播優良文章、說法渡人、勸人為善,或將自己學識、專業知識、人生經驗、修行秘訣...等,各種寶貴經驗、心得精華,或網路上公諸於世。

註:一般行法施,一定要聞法者,聞法歡喜信受並且實際奉行,此法佈施,才算是強而有效的法佈施,若聞法者置之不理,沒有實際奉行,則此法佈施效果非常弱,所以應該廣為傳播,有說服力之優良善書、經書、文章。

註:一般在行法佈施時,千萬不要去宣揚或印製毀謗,與自己不同派別、宗派之詆毀性言論,因為每一個人前世根基與前世因緣皆不同,有些人就是一定要經歷其他與自己不同派別、宗派之洗禮,困而知之,學然後知不足,了其前世因緣,用先前之宗教信仰,當作踏腳石,進而轉學其他更理想、更究竟之法門,若沒有先前之宗教信仰入門,根本無法啟發,這些人信仰宗教,造成這些人無法修行而墮入輪迴,一般人只知道謗法罪很重,會下地獄,其實謗法罪業之恐怖,實在超乎想像之外。

例如:一個人在投胎前發願當個大型功德會會長,要渡四百萬人修行,結果在其投胎轉世後,吸收到不同派別、宗派之詆毀性的言論,使對方放棄信仰,放棄目前最鍾愛的宗教,造成他不想去修行,也連帶造成本來要引渡四百萬人修行的人,變成無法修行,這些四百多萬人中,更包括每一人所該庇蔭的家人,與所該超渡的歷代祖先,還有原本該和解的全體累世冤親債主眾,所以其數目就變成多乘上好幾萬倍以上,數也數不清,那些該被超渡的沒被渡到,他們死後,統統會變成冤親債主,去找宣揚或印製毀謗不同派別、宗派之詆毀性言論的人算帳,這就是謗法罪業,為何如此恐怖的緣故,所以行法佈施時,千萬不要去宣揚或印製毀謗,與自己不同派別、宗派之詆毀性言論,以免自己冤親債主和解不完,罪業消不完。 

d.無畏施表示,作愛心義工,其實當下就是佛菩薩之慈悲化身,所以作愛心義工功德非常大,尤其專門挑大家,所不願做的工作來服務,其功德特別大,例如:使眾生免於恐懼、或認養孤兒、或收容流浪貓犬、或捐血、或做放生、或在職場上好好修行,切勿刁難他人,處處給人方便,放人一馬,勿趕盡殺絕,這也是一種廣義放生。

e.放生、精進、忍辱、持戒、禪定、般若,以上之六度萬行,其實真正究竟和解冤親債主的方法,就是自己修到像佛菩薩的萬德莊嚴解脫境界,令自己的冤親債主,產生無限的崇敬,自動放棄討報,反而變成轉而擁護自己的護法,但是上述的方法,屬於太理想化了,可惜的是絕大多數的人,很難修到此等境界,皆可將其功德專門迴向給冤親債主以釋解冤結。

註:對於定業討報型的冤親債主而言,除了極少數修行,非常高超的修行者,被允許可以用若干聖號經咒及其他修行,和解冤親債主之外,一般地府只允許以實質上,上述之佈施,例如:財施、法施、無畏施,來和解定業型的冤親債主討報。

註:其實定業型的冤親債主,也知道聖號、經咒功德,比一般行善的功德大,但是為了達到教育目的,所以會逼人,來做實質上的佈施,例如:財施、法施、無畏施來還債,令人心痛一下,深深自我警惕,改過一翻,才不會在今生或來世又再害人,這完全是為了達到輪迴的教育目的,才會有如此和解冤親債主的方式,這才是還債項目中最重要的主體核心項目,一般地府對於上述之以佈施項目來作和解,才會允許正式銷案尤其證入般若空性成佛,才更是究竟了脫冤業,但是能以般若空性來成佛者,終究是太少數了。

 

f.除了般若外,以上傳統還債法門是最流行的標準方式。很多人照著做有些人可以解冤消業,但是仍然有一些人卻無法奏效。尤其常發生在老修行人身上,其原因就在願意接受傳統法門還債的冤親債主,該走者早就走了,剩下不走的冤親債主就需要藏密的施身法、煙供,乃是效果非常突出的輔助性法門,來滿足其特別要求。誘使他們心開意解願意談判,然後再回歸傳統法門,真正還債的主體核心仍然是高頻率,量己所能作的還債方式,每隔二、三天密集行善,執行上述之實質,財施、法施、無畏施,以還債來和解。   

g.修施身法、煙供法前,包括蒙山施食、放焰口…等,絕不可在住家內、家外或陰廟執行,以避免導致幽冥界眾生凝聚,而感召意外、不幸事件,最好先修護輪結界、護身法來保護自己,免遭外來靈障干擾,修施身法者戒律、禪定力要夠,再觀想佈施己身,由真言化身出各種供養物,各宗派超渡法會,來滿足冤家債主形形色色的需求、或滿足其報復感、或滿足其物質需求、或滿足其宗教需求...等,需有很高證量的高僧大德,以甚深禪定力,修幾座法就可成辦事業,但是大多數人修此法前,要三思自己戒律是否清靜,否則後果難料。

 

此文章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jw!VWCnqJqTFBoMU8ZIAOMvIqQCWA--/article?mid=43&prev=46&next=41&l=a&fid=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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